宁夏鑫吉海医疗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吉海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宁0104执2328号
***: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吉海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民初552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定被执行人***吉海医疗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奖金提成890714元(含税),承担案件受理费5元。缴纳执行费11307元。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提交书面结案申请,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吉海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民初552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