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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106执恢535号
申请执行人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被执行人浙江恒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奇达皮业有限公司、杭州创都机械有限公司、***、胡青、裘国林、陈照连、裘国其、钟兴祥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被执行人浙江恒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奇达皮业有限公司、杭州创都机械有限公司、***、胡青、裘国林、陈照连、裘国其、钟兴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