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飞马有限公司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与大庆油田飞马有限公司罚金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黑0602执220号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大庆油田飞马有限公司: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与大庆油田飞马有限公司罚金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500000元,包括罚款本金500000元。本院于2020年2月4日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大庆油田飞马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存款500000元并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至此,申请执行人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黑0602刑初117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