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建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鹤岗市长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鹤岗市建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某某)物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9)黑0403执2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鹤岗市长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鹤岗市建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物权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黑0403执2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于大龙 审判员  孙建业 审判员  李 晶
书记员  董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