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山东)能源环境有限公司

山东神华山大能源环境有限公司与济南环陶除尘技术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鲁0181民初1296号
本案在审理原告山东神华山大能源环境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环陶除尘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济南环陶除尘技术有限公司提出鉴定申请,本案需要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再行开庭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须待鉴定结论作出后再行审理,现需中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理。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阚冠青
法官助理路瑛书记员于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