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德力电缆有限公司

江苏万德力电缆有限公司与某某、昆山市周市镇慧敏五金批发部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苏1322执3419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沭阳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林正军,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81年3月12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居民,住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
被执行人昆山市周市镇**五金批发部,住所地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亿立国际商贸物流中心2号楼34室。
被执行人***,女,1980年1月20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台州市人,居民,住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过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如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执行人可凭生效法律文书、终结执行裁定书以及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据或线索向本院重新申请执行剩余债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杨 震
审判员 杨光阳
审判员 何占付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书记员 钟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