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信钢结构有限公司

江苏恒信钢结构有限公司、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612执3956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恒信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为80000元。执行中被执行人自行向本院履行了81100元,本院收取执行费1100元后余款80000元已退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表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利息并同意结案。现本案执行完毕,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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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