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业防腐保温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3执75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省工业防腐保温安装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湘潭县新昱船舶厂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省工业防腐保温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湘潭县新昱船舶厂有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鄂民终48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