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拓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21)苏1323执5141号









案 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





(2020)苏1323民初5801号民事判决书

(2021)苏13民终2216号民事判决书









受送达人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江苏联拓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

法定代表人:史亮,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南京易霖瑞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法定代表人:王秀玲,该公司总经理。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于2021年11月11日立案受理,执行标的为48166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51714元,执行费622元由被执行人缴纳。至此,本案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