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21)苏1323执5141号
案 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
(2020)苏1323民初5801号民事判决书
(2021)苏13民终2216号民事判决书
受送达人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江苏联拓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
法定代表人:史亮,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南京易霖瑞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法定代表人:王秀玲,该公司总经理。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于2021年11月11日立案受理,执行标的为48166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51714元,执行费622元由被执行人缴纳。至此,本案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