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杭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德清县***鼎源建材经营部、***鑫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983执3237号 申请执行人:德清县***鼎源建材经营部,住所地浙江省。 经营者:***。 被执行人:***鑫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肥城市。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德清县***鼎源建材经营部与被执行人山东**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本院(2020)鲁0983民初3554号民事判决书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相应数额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邓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