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腾电气有限公司

广东启腾电气有限公司、广东百航电气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其他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粤0605财保78号

申请人:广东启腾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捷贝路**之5冯晓明的厂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562620658N。

法定代表人:庞国。

委托代理人:吴文胜,广东润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袁宁西,广东润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广东百航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工业区博学路****车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559100547R。

法定代表人:钟亮珍。

担保人:深圳市富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界处东南侧卓越世纪中心、皇岗商务中心**楼300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15373939。

法定代表人:郭基长。

申请人广东启腾电气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广东百航电气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81097.44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已由担保人深圳市富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20年3月25日,佛山仲裁委员会将保全申请书、担保资料等提交本院。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广东百航电气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81097.44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425.49元,由申请人广东启腾电气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郑 虹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文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