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城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梁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93执保530号 申请保全人:吉林省城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法定代表人:**作。 被保全人:长春市梁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保全人吉林省城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长春市梁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全一案,申请保全人吉林省城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案号为(2022)吉0193民初3480号,承办人为***。 保全案件于2022年8月4日立案移送后,已冻结长春市梁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1处,冻结期限为1年,自2022年8月18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止。 现已部分保全,对本保全案件做结案处理,保全实施文书及保全风险告知书随本通知书一并移送。 审 判 员  杨 鹤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  刘 凯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