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垦区龙垦建设工程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绥北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黑8111执5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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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黑龙江垦区龙垦建设工程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黑龙江垦区龙垦建设工程总公司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金额420000元,申请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
审判员  常立国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书记员  苑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