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南建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苏南建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与镇江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苏1111执1295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苏南建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鼓楼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祝红,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镇江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镇江市桃园。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苏苏南建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镇江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7年11月30日作出(2017)苏1111破号民事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润金民初字第398号民事调解书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翔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