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一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市一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洛阳启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豫03执他286号
洛阳市一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洛阳启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本院作出的(2014)洛民二初字第8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15年1月21日申请执行人洛阳市一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新安县的在建工程,但由于暂不具备处置条件,且被执行人洛阳启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于2016年3月29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0年8月28日本院决定立案恢复执行,案号为(2020)豫03执恢64号。因查封财产系问题楼盘,已多次引发群体事件,相关问题的处理和化解需要依靠当地政府的密切配合,为妥善解决问题,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级人民法院对辖区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作出的(2014)洛民二初字第86号民事调解书由新安县人民法院执行。 本院执行实施部门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后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新安县人民法院,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审判长  张仲锋 审判员  李 宁 审判员  李丹杰
书记员  张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