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因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587号)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78号)第十三条第二款之
2 因未上报自查资料,被通报批评,限期整改2个月,自2014年11月26日起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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