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福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威远镇振宏钢材经销部与青海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福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19)青0223执525号
威远镇振宏钢材经销部与青海省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福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663857.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标的额6663857.0元及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60000元。本院已于2019年6月18日给付威远镇振宏钢材经销部5000000元、9月27日给付威远镇振宏钢材经销部1663857元、10月20日给付威远镇振宏钢材经销部60000元。至此,威远镇振宏钢材经销部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青02民终100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