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重庆华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渝0108民初1697号 原告:***,男,1980年10月2日出生,汉族,居民,住重庆市綦江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勤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华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双石街B1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5U3BJ948。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重庆华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6日立案后,原告***向本院提起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此页无正文) 审 判 员  蹇 黎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鄢 梦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