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仙 居 县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1024执694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未履行(2022)浙10民终2864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本院于2023年3月13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明确表示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10民终2864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89322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