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1302执2379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省华源佰信药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宛城区溧河生态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杨某1,任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河南省华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郑州市。
法定代表人杨某2,任公司董事长。
河南省华源佰信药业有限公司与河南华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39427.2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760000元。本院已于2020年8月8日将该款转付给河南省华源佰信药业有限公司。至此,河南省华源佰信药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13民终225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边晓明
二〇二〇年八月八日
书记员 张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