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汉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宏泰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天津汉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津0116执7022号
本院在执行天津市宏泰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天津汉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房屋修建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天津市宏泰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交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津0116民初8183号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赵梦亮审判员王士华 审判员 孟       绮
书记员 李   合   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