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闽0203执587号
***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冰琦、***、***:
关于申请执行人***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冰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为(2020)闽02民再19号民事判决书。经本院立案执行,黄冰琦、***、***已缴纳执行款911734.3元,其中执行费11403元,其余执行款900331.3元已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并确认本案已执行完毕。被执行人已缴纳本案诉讼费10539元。至此,(2021)闽0203执587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