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19)闽0402执1346号之一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福建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億源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福建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其与被执行人***、福建億源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行协商为由申请撤回本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闽0402执134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郭惠容
审判员 陈奕光
审判员 李 强
书记员 洪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