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大连中鑫顺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02执2524号 辽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大连中鑫顺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辽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连中鑫顺置业有限公司勘察合同纠纷一案,大连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8月18日作出[2021]大仲字第80号裁决书,本院于2021年12月13日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执行款97529.48元,并缴纳执行费1362.94元。至此本案已经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