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光格设备有限公司与辽宁东富消防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辽0404执40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苏州光格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辽宁东富消防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苏州光格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辽宁东富消防实业有限公司已庭外和解,被执行人已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现申请人苏州光格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辽0404执401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审判员*刚审判员***
书记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