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因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二项被改正,罚款陆万元(通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2-05-05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欧菲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月诚信信息
欧菲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博友虹良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5月诚信信息
北京博友虹良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韶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北京韶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