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科唯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开科唯识技术有限公司与杭州百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浙01民初136号

原告:北京开科唯识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580724XU,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5层521。

法定代表人:郭建生,总裁。

委托诉讼代理人:闫雅倩,女,1996年3月12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系该公司法务专员。

被告:杭州百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6680041165,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4幢476室。

法定代表人:毛秀允,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原告北京开科唯识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百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在本案审理期间,原告北京开科唯识技术有限公司以被告杭州百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履行合同欠款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北京开科唯识技术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开科唯识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840元,减半收取1920元,由原告北京开科唯识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  邓兴广

审判员  王 昭

审判员  闫诗萌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  张 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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