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八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410劳动争议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苏1012执2410号
***、扬州八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八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扬州八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八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扬州八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给付申请人执行款175937元,并已缴纳执行费。
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的(2016)苏1012民初675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