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九州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524执241号

甘肃九州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甘肃九州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与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9014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强制执行到位。至此,甘肃九州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川1524民初195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