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晟宝龙广场A区一期项目工程三标段施工的行为,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被罚款3万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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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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