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19)苏0684执292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等15人与被执行人南通豪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查明,本院于2019年12月31日以(2019)苏0684破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执行人南通豪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破产清算,申请执行人***等15人可以据此申报债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苏0684执292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袁建新
审判员 陈 伟
审判员 陈 东
书记员 周天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