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力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乐彩建材有限公司、江苏力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苏0682执256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南通乐彩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2323903546L,住所地南通市崇川区。
法定代表人:高钰钿。
委托代理人:季晓苏,南通市通州区中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执行人:江苏力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696701891N,地址如皋市。
法定代表人:徐相建。
被执行人:徐相建,男,1972年9月3日生,汉族,住如皋市。
申请执行人南通乐彩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力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徐相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货款70898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11890元,保全费4620元,执行费9655元(未预缴)。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7月4日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如皋市人民法院(2021)苏0682民初1065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司荣华
审 判 员 蒋**
审 判 员 孙福康
二〇二二年七月四日
法官助理 吕祝华
书 记 员 杨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