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众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邯郸市众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磁县磁州镇槐树屯村村民委员会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冀0427执746号

申请执行人:邯郸市众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磁县磁州镇建设路滏阳路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000000-0。

法定代表人:周海丰,该公司负责人。

被执行人:磁县磁州镇槐树屯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连喜生,该村负责人。

本院在执行邯郸市众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磁县村民委员会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冯 波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 王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