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中源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武陟县中源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8执恢8号
武陟县中源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河南天创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耿海军(被执行人):
武陟县中源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河南天创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耿海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50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9086536.00元,其中执行款19000049.46元,执行费86486.54元。申请执行人武陟县中源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书面申请:因被执行人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不再追偿。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魏俊兵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胡坤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