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畅隆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青岛畅隆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与吉林众合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吉0821执738号
青岛畅隆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吉林众合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青岛畅隆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与吉林众合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吉林众合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