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畅隆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青岛畅隆重型装备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282执保213号 青岛畅隆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本院受理了(2021)吉0282执保213号案件:“冻结被申请人桦甸市丰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584678元,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期间停止支付。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发现被保全人桦甸市丰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账户有部分存款,本院作出(2021)吉0282执保213号执行裁定,冻结了被保全人桦甸市丰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未查到被申请人足额财产,致使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部分保全。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