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青2801执2172号
***天海建筑器材经销部;**、**现、青海润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天海建筑器材经销部与被执行人**、**现、青海润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260890.16元,执行费381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执行款260890.16元,执行费3813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天海建筑器材经销部。至此,申请执行人***天海建筑器材经销部申请执行的 (2023)青28**民初3061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