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124执1721号
申请执行人:道县圣通欧式构件厂,营业场所:道县五里牌村4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1124MA4L8A2D3R。
经营者:***。
被执行人:湖南省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永州市祁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灯塔路科创产业园21栋、23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21188847296L。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经理。
关于道县圣通欧式构件厂申请湖南省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执行金额20607元(含申请执行费200元,案件受理费225元,**履行期间的利息182元),已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2023)湘1124民初259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核对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