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0721执1416号
松原**烘干设备有限公司、嫩江县后马鞍山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吉0721民初1845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松原**烘干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嫩江县后马鞍山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9年7月3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执行费2200元已由被执行人交纳,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告之
执行员 赵中奎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王 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