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粤2071执2852号
中山市某某制冷机电有限公司、江西省某某建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山市某某制冷机电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省某某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4)粤2071执2852号〕,申请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按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粤2071民初25692号民事调解书履行义务。现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案件已执行完毕,本院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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