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中发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凯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滕州市中发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481执保349号
申请人:山东凯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市西环路东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0768700936H。
法定代表人:JinLei,董事长。
被申请人:**市中发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院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762881617E。
法定代表人:倪培斌,董事长。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9)鲁0481财保2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冻结被申请人**市中发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上的存款1200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市中发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上的存款1200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石 强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书记员 龙华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