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中发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丰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市中发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481民初6788号 原告:山东丰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市科圣路阳光国际小区35号商务楼1001号。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公司员工。 被告:**市中发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院内。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赞国律师事务所。 原告山东丰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市中发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13日立案。原告山东丰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山东丰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山东丰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300元,减半收取计5150元,由山东丰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