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9)黑01执778号之二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黑01民初896号民事判决书,受理了哈尔滨水投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哈尔滨军辉铁军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因申请执行人哈尔滨水投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撤销执行申请,故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黑01民初89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彭华杰
审判员 景学武
审判员 李相彬
书记员 刘 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