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军辉铁军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哈尔滨水投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尔滨军辉铁军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9)黑01执777号
哈尔滨军辉铁军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与哈尔滨水投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黑01民初89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哈尔滨水投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于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 履行(2018)黑01民初893号民事判决书确立的法律义务并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 在履行上述义务时,应将案款汇入本院下列账户,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构成犯罪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昆仑支行 账户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账号:6228400176203676767 特此通知。(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