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812执368号
***、四川兴蜀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与四川兴蜀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296.00元,执行费9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3395.00元,其中,执行款13296.00元、执行费99.00元。本院已于2021年6月18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812民初81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