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812执306号
**、四川兴蜀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与四川兴蜀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30325.9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30325.97元,本案执行费3355元已由四川兴蜀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缴纳。本院已于2021年4月27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812民初81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