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汉宇建筑有限公司

某某、江苏汉宇建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481执1333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4年7月29日出生,户籍地安徽省宿州市塥桥区。
被执行人:江苏汉宇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溧阳市上兴镇永兴大道9号203室。
法定代表人潘水华,该公司总经理。
***与江苏汉宇建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依据:宜西劳人仲调字〔2022)6号仲裁裁决书,本院于2022年4月1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义务,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