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某某,某某,广元市金轮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的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泸定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322执保8号
***、**、广元市金轮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申请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1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按民事裁定书内容保全10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5月8日将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向广元市金轮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送达。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322民初35号民事裁定书保全内容全部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