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青联门窗有限公司

**、青岛青联门窗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0285执2473号
申请执行人**,女性,1969年3月27日出生,住山东省青岛莱西。
被执行人青岛青联门窗有限公司,地址莱西市上海路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岛青联门窗有限公司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争议一案中,依据莱西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2019年9月5日生效的西劳人仲案字【2019】第670号裁决书审结,责令:被申请人青岛青联门窗有限公司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20637.3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将案款交齐。至此,(2019)鲁0285执2473号执行案件申请的内容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莱西市人民法院(2019)鲁0285执2473号执行案件所申请的内容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