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黑1083执恢199号
申请执行人:海林市荣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海林市振兴西区28委。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海林市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海林市新华北区1委101。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海海林市荣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林市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海林市荣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林市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司法拍卖房屋中存在部分房屋无法拍卖,部分房屋存在买卖问题,该部分业主已向本院提交异议程序,暂无法在处置房屋拍卖,经申请人申请终结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裁定如下:
终结海林市人民法院(2021)黑1083执19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